1994年取得律师资格证,同年执业。主要服务范围:合同、房地产、侵权纠纷、债权债务。从事律师行业以来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办案经验。秉以 “ 诚信、务实 ” 为做人、做事之宗旨。2002年起担任天津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先后为天津市城建、地铁、市政公司等单位近20亿国有资产转让提供法律意见。
经典案例:
1 、 1997年为我市某区建国以来首例处级干部贪污一案成功辩护;
2 、美国某公司申请仲裁天津某药业公司合资纠纷,做为药业公司的律师,在中国贸促会仲裁委经过3年的审理,极大的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3 、2004年为油田博士、高级工程师贪污 40 万元一案辩护,历经上诉、发回重审,撤诉、起诉、上诉、抗诉,最终判处3年;
4 、2005年为天津人高某在江苏一亿元银行票据诈骗案辩护,历时 2 年半,后检察院撤诉;
5 、代理某拍卖行被诉拍买合同无效一案,一、二审均胜诉;
6 、代理某公司被银行起诉偿还贷款一案,提出时效问题,后银行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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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201199410107201
所在律所:津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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