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憾的是,这种审美激情的落实和对等关系的实现,并不包括所有观赏者。因为诸多社会因素和文化传统,使得相当一部分观赏者总是忘却作为自然人的属性,因而总是本着某些教义和理念,为眼前的形象填写“化验单”。这种变异的审美心理,所关心的不是与内心世界相对应的作品形象,不是依据人自身所产生的心灵元素,却是以道德教化和宣教命题来取代人与“人”对等关系的审美原则。
直接描写人们的心灵深处的隐思,揭示内心活动的具体内容,摄影是无能为力。但我们可以确定,把握人在心里活动展开时的神态而不是内容,摄影表现应该是力所能及的。摄影和文学及其他艺术一样,是着重表现人的,而且摄影更擅长直接从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寻觅、捕捉、有强烈个性的“人”。任何在“动态”中的人,无论从事那种事业,其实,都反映的只是人的表象。因此,创造有个性的“人”,仅仅靠动态是不够的,心态的表现不容忽视。一个人有多少种心灵元素?一天内心态变幻有多少类型?我想不是能以几或十几来计数的。然而使我们困惑的是:直接以活灵灵的人为创作原型的摄影,为何在一些展览和传媒上却总是可怜的几种形态、情绪在循环“走台”?
或许有一条路,能帮助我们脱离这漩涡,那就是向心态的领域进发,密切地注视现实生活的人在各类环境和事态发展中由于心理活动而产生神态上的微妙变化,尤其当人与外界处于紧张关系时,此时人个性的外露最为显著。这也是我喜欢的“动态”和“心态”之间相互过渡的人本状态,我乐此不疲地在等待那一个个最佳时机的到来。